江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江门市区车用天然气售价与国V92#汽油零售价联动的申请》(江燃发〔2015〕18号)悉。根据3月12日召开的关于公交车用天然气销售价与汽油零售价联动协调会精神,为有利于燃气公司与公汽公司双方的发展和合作,经研究,现就市区公交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与汽油零售价的联动方案批复如下:
一、鉴于自2014年7月1日起,广东省 14 市成品汽油升级为国V标准89号、92号、95号汽油,原90号(国Ⅲ)汽油已不在广东市场销售,现将国V标准89号汽油与92号汽油的挂牌零售价的简单算术平均价(单位:元/吨)作为公交车用液化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参照基准,按国V标准89号汽油与92号汽油挂牌零售价(单位:元/吨)的简单算术平均价的75%计算为每公斤天然气销售价。
二、联动方案确定的公交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最高上限价,你公司可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适当下浮。当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因应汽油挂牌零售价的变动而调整时,你公司需将公交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报我局备案。
三、以上批复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