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府办〔2014〕9号
各镇人民政府,会城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管委会,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基业资产经营公司:
《澳洲幸运5(中国)开奖记录查询站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业经区人民政府十四届26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民政局反映。
澳洲幸运5(中国)开奖记录查询站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澳洲幸运5(中国)开奖记录查询站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健全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制度,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和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有关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原则;
(三)供养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
第四条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我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负责农村五保供养的实施和审核审批工作,各村民委员会负责协助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区民政局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出并组织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发展规划;
(二)指导、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三)根据上年度经济发展水平,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四)组织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统计汇总、档案管理和农村五保政策宣传、咨询;
(五)公布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结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区财政局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民政部门提出的下一年度农村五保供养资金预算计划进行审核;
(二)按时足额办理拨付农村五保供养资金;
(三)对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核审批工作;
(二)落实农村五保供养资金预算并报区民政局审核;
(三)按时发放五保供养经费;
(四)提供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咨询服务;
(五)开展农村五保供养的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六)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七)组织、协调和指导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开展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扶助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农村五保供养申请,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
(二)对农村五保供养申请人进行公示;
(三)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对农村五保供养申请人进行评议;
(四)定期对本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进行复核,将复核情况报告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
(五)安排照料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六)协助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做好农村五保供养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监督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享受卫生医疗的优惠政策。
区教育局负责监督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接受教育的优惠政策。
区审计局负责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第三章 供养对象
第十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已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人员,不能同时享受农村低保救助)。
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未成年人,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十一条 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五保供养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人员代为办理的,应当签署代办人姓名。
(二)村民委员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和评议,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和申请人所在自然村的显著位置公告不少于7日。公告期间,村民有异议并提供证据的,应当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村民未提出重大异议或者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通过的,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资料报送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
(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人的资料和村委会的评议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凭《农村五保供养证》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报告,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核准后,终止其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
(一)已具备劳动能力的;
(二)已获得稳定的生活来源的;
(三)已有具备供养能力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
(四)死亡并且丧葬事宜办理完毕的。
第十三条 维护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财产权益,尊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合法使用、分配个人财产的自由,禁止将是否把财产交给集体或国家作为批准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前提条件。
第十四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后,其私有财产可按照供养协议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未得到答复或者对五保供养待遇的审批有异议的,可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区民政局投诉或举报。
第四章 供养内容
第十六条 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给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日常基本生活所需费用,包括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水电、服装、被褥等生活开支和门诊医疗费用、零用钱等;
(二)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住院治疗、义务教育、办理丧葬等开支。
第十七条 各镇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住房为危房或者因灾倒塌的,原则上不再单独建房,安排入住镇(街、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有关部门补助的建房资金,划拨给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作为建房或者维修经费。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和灾后倒塌房屋重建资金应当优先解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住房问题。
第十八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个人应缴纳的费用,实行全额资助,费用在区、镇(街、区)农村医疗救助金中列支,按现行镇级财政管理体制由区和镇(街、区)两级负担。
第十九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进行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的医疗救助,按照《澳洲幸运5(中国)开奖记录查询站 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享受下列医疗优惠政策:
(一)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免交普通挂号费;
(二)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免交住院押金,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提供担保,出院时再行结算;
(三)住院报销实行零起付线,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偿范围;
(四)镇卫生院应当定期安排医务人员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家中巡诊,每年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安排一次免费体检。
第五章 供养形式
第二十一条 农村五保供养实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供养形式由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自愿选择。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签订供养服务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由亲友或者村民委员会照料,也可以由村民委员会委托村民照料或者由其他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提供服务。村民委员会、受委托的供养人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三方应当签订供养服务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落实服务责任和帮扶措施。
第二十二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需要,做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规划和建设。鼓励和支持兴建区域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第二十三条 政府举办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优先接纳生活不能自理和无住房或者住房条件差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但患有精神病和严重传染病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应当分散供养。
第二十四条 政府举办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可以在确保农村五保供养需要和服务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以有偿服务的方式,接收其他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入住。
第二十五条 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需要,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委托社会开办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并按照其实际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人数支付相应的供养费用。
第二十六条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服务,不得歧视、虐待、遗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第六章 供养标准
第二十七条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制定,每年由区民政局、财政局按照不低于区统计局公布的本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确定,并报区政府审批后公布执行,有条件的镇(街、区)可适当提高。
第二十八条 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由各级民政部门统一管理,财政部门负责核发。镇级财政部门要在镇“民政事业费专户”中设立农村五保供养科目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手上。
第二十九条 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供养资金要按供养标准100%足额发放给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的,按月直接拨付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分散供养的,按月通过银行直接发放给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慈善机构资助给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补贴和慰问金,不计入农村五保供养经费。
第三十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后,属集体供养的,由供养服务机构负责办丧葬事宜。属分散供养的,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委托村民负责办理,其丧葬费用在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中核销。
第七章 资金来源
第三十一条 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主要由政府财政安排,按照户籍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现行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区、镇(街、区)两级负担。农村集体经营收入较好的村民委员会,应从村集体经营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补助和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
第三十二条 区、镇(街、区)两级负担的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每年年底由区民政部门制定预算计划,由区财政部门核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
第三十三条 区财政负担的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按月划拨到各镇(街、区)财政部门,与镇(街、区)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一并使用。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有关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有行政不作为、侵犯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合法权益或其他违纪行为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贪污、挪用、截留或私分农村五保供养款物的,由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发放部门责令其全部退还,并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进行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骗取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的,由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发放部门责令其全部退还。
第三十七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其他村民认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审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澳洲幸运5(中国)开奖记录查询站 人民政府2010年7月5日发布的《澳洲幸运5(中国)开奖记录查询站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新府〔2010〕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