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5-05-07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4号),该解释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旨在正确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预付式消费在零售、住宿、餐饮、健身等众多领域十分普遍。此次新规的出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发挥了多方面的积极作用。
据澳洲幸运5(中国)开奖记录查询站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李慎行介绍,新规明确了预付消费过程中的诸多规定,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新规避免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让消费者签订合同时更安心。例如,新规第九条明确规定,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预付消费合同或依法请求返还余额的格式条款无效。
同时,新规充分考虑消费者实际情况,保障其在经营者变动时的自主选择权。例如,新规第十三条明确,若经营者变更经营场所给消费者造成明显不便,消费者可请求解除预付消费合同。
在预付式消费纠纷情形方面,新规也作出了详细规定。在诉讼主体上,明确了不同类型预付卡持卡人及监护人的起诉规则;针对经营者允许他人使用其名义订立合同、商业特许经营体系内的责任承担等问题也有具体说明。此外,针对经营者经营困难、未明确合同内容、格式条款效力等情况,新规都为消费者维护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不仅如此,新规在预付款返还、利息计算、服务价款计算等方面也充分照顾消费者利益。如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请求返还预付款本金,在一定情形下法院应予支持;预付式消费合同解除等情况下,消费者可请求返还剩余预付款并支付利息。
李慎行表示,新规明确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细则,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出台的预付式消费新规,为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让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有力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预付式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