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江府办〔2017〕26号)等规定以及《关于江门市住建档案馆与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共同开展工程档案验收工作的通知》安排,自2021年3月1日起,由市住建档案馆指导和接收我区工程项目档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时,应向市住建档案馆提出工程档案报送申请,接受市住建档案馆档案编制培训,取得工程档案号,领取《江门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江门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手册。我局将在核发施工许可证前检验是否取得工程档案号。
二、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按照市住建档案馆以及相关规范要求,编制、整理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向市住建档案馆提交。工程档案验收是联合验收的其中一环,如不能通过档案验收将不能通过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三、对不按规定收集、整理、报送工程档案的施工、监理单位,我局将依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市住建档案馆联系人:陈富健,联系电话:3829839、13822339620)
附件:江门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告知书
澳洲幸运5(中国)开奖记录查询站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9日
点击查看: 江门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