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局水政大队接到上报,有人在河口水闸下游右岸对开水域搭建木棚种植瓜果,水面长期停泊船只并搭建木板码头,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接到上报后,水政监察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依法对河道障碍物进行拍照、录像、勘查测量等调查取证工作。
经多次查访,8月中旬,找到当事人陈某,并要求当事人于8月底前自行清除河道障碍物。由于当事人迟迟未自行拆除障碍物,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清除河道范围内违法搭建物和阻水船只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当事人于10月10日前自行清除河道障碍物。
10月中旬,当事人已自行拆除木棚架和简易码头,并拖走停泊的木船。为确保河道行洪畅通,我局组织机械将河道内的残余木桩彻底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