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1-04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管理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区司法局沟通联系。
澳洲幸运5(中国)开奖记录查询站 司法局
2024年10月2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管理的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我区法律援助机构及法援律师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法律援助制度有待建设完善,法援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市委“1+6+3”工作要求和区委“一园三中心”工作安排,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澳洲幸运5 率先迈进千亿GDP强区,全力建设“首善之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持续优化服务提升质量,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使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都能获得法律援助,平等享受法律保护,不断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完善监管体系,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快捷化、审查简便化、服务零距离,不断提高群众对于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建设
(一)全面推行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和个人诚信承诺工作。为了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以围绕“减证便民”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加强信息共享和信用监管,完善证明事项核查工作机制和信用监管制度,切实解决办证证明材料多、办证流程复杂的问题。
(二)开启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模式,便民服务“最多跑一地”。实施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机制,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其合法权益在江门市内受到侵害的,可以直接受理或接受江门市其他市、区法律机构转交的案件,打破地域管辖限制,有效解决一些群众存在居住地、劳动场所不固定,申请法律援助多次跑、来回跑的现象,实现从“最多跑一次”向“最多跑一地”转变,降低群众异地维权成本,方便群众办事。
(三)实质发挥值班律师帮助作用。完善我区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有关制度,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仲裁院和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律师值班点,采取现场值班、电话值班、网络值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依法维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司法保障,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一)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认真执行《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的规定,每年定期进行对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
(二)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法律援助力度,对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对象,城乡供养的特困人员,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的农民工,涉及赡养、抚养、抚恤金、人身伤害、医疗事故、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等特定人群,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
(三)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的工作衔接,进行协调会商,信息共享,信息交流和反馈意见等机制,依法为更多的形式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四)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认真组织办理欠薪、工伤赔偿、人身损害、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领域涉及法律援助的案件,积极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服务,重点做好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主动了解其法律需求,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一)完善法律服务平台。优化便民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加强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法律援助平台,实现实体平台与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提高“12348”法律服务专线的服务水平,加强设施建设,完善工作制度,确保规范、高效运行,为受援人提供便利服务。
(二)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方式,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加大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服务中的应用,优化法律援助事项的办理流程。完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贴近基层的优势,方便群众及时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服务。
(三)创新服务方式。将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融入社会管理机制创新之中,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工业、进工地,开展面对面的咨询服务。加强援访对接,援调对接,强化案件受理之后的调解工作,尽量将矛盾化解在立案之前。
(四)推动预约上门服务。为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因工伤致无劳动能力的务工人员,根据预约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努力让群众办事“少跑路”。
(五)为重点人群精准服务。将服务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对重点人群申请法援,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提供精准法援服务。
六、持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一)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组织实施各环节业务规范,完善申请、受理、审查和审批制度,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审查职责规范和工作章程,规范法律咨询、非诉讼事项、诉讼事项办理流程、制定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考核评价标准。
(二)实行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制度。在指派法律援助案件上采取“点援制”、“轮派制”相结合的方式,除受援人点援以外,应遵循轮流指派原则,指派承办机构或律师办理法援案件,并综合案件类型、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特长、受援人意愿等因素,合理指派承办机构和人员,做到分配案件公平合理,根据案件不同类别组建法律援助专业服务团队,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
(三)法援案件全流程闭环监管。通过日常监管、庭审旁听、回访调查、征询办案机关意见、案件质量评估评查等形式,对法援案件开展全流程闭环监管。以提升承办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办案质量。
(四)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严格执行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制度,落实以日常评估为主,集中评估为辅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借助律师专业力量协助评估案件质量,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确保评估工作客观、公正,提升案件质量。
七、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持续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法律援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并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形成政府主导,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把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每年纳入区财政预算,根据本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并实行每年动态调整。合理安排法律援助经费。严格经费使用监督要求,建立经费使用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参与法律援助沟通衔接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咨询联系人:曾锦标,6166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