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准备工作
(一)制定检查计划,填写检查工作日志,重大行动前应召开准备工作会议,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二)做好工作部署,明确检查重点、检查行业板块及人员职责分工。
(三)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着装整齐,佩戴执法证件。
(四)备齐监督检查文书、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的原文。
(五)保持联系畅通,行动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
二、监督检查要求
(一)检查现场要有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参与,必要时可制作相应笔录,要着装规范,出示证件,说明检查目的、检查内容。
(二)检查内容
1.道路运输类:
(1)道路运输业户经营资质情况;
(2)安全管理情况;
(3)场地、设备、人员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4)经营情况;
(5)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监管内容。
2.港口、水路运输类:
(1)港口经营、水路运输业户资质保持情况;
(2)安全管理情况;
(3)经营设施、设备情况;
(4)经营情况;
(5)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监管内容。
3.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类:
(1)经营资质情况;
(2)主要人员资质、信用情况;
(3)企业招投标及按合同执行项目建设的情况;
(4)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监管内容。
4.公路路政许可施工类:
(1)施工情况;
(2)安全设施设置情况;
(3)按施工图施工和施工期限执行情况;
(4)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监管内容。
(三)检查情况要做好书面登记,询问情况要做好相关笔录。现场出具检查记录表(如出具整改通知书要明确整改期限),并要求企业负责人签名确认。
(四)对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要做好材料收集和记录,包括书面、视频、音频、照片等内容。
三、后续工作要求
(一)发出整改通知书的,必须按照既定期限对存在问题进行复检,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存在问题仍未有效解决的,须按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视情况采取必要措施督促落实整改。
(二)监督检查相关资料要及时归档,做到“完成一宗,归档一宗”,作为月度、年度工作报告的原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