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04
一、制订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食安委发〔2022〕7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第60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和上级有关通知精神,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下称“两个责任”),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镇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各类问题,决定成立崖门镇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设在镇食药安办(崖门市场监管所),结合我镇包保主体业态分布情况,镇中心小学、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指定专人负责“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必要时到镇食药安办集中办公。
(二)明确范围
1.包保干部范围。镇食药安办统筹全镇包保工作任务,充分动员镇、村两级干部,承担主要包保任务。
镇级包保领导干部原则上是各镇(街、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保主体数量特别多的地方可扩大至本级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负责人。
村级包保干部原则上是各村(社区、居)两委干部,包保主体数量特别多的地方可适当扩大至食品安全协管人员。
2.包保组织协调。为加强组织协调,镇食药安委指定1-3个本级食药安委成员单位作为每位包保领导干部的联络单位,协助包保领导干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包保领导干部的督导行程安排、问题通报、整改跟踪、资料整理归档等协调联络服务工作。
3.食品主体范围。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将辖区所有获证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A、B、C、D四级:
A级主体原则上包括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餐饮企业,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用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等。
B级主体原则上包括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
C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
D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以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A、B、C、D级企业划分标准可根据包保干部人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并结合各地人均包保任务比例安排作适当调整。已报备停止生产经营1年以上或者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未开展生产经营的,不纳入包保主体范围,但应在正常生产经营后60日内纳入包保主体范围;新开办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正常生产经营后60日内,要纳入包保范围,按规定确定包保干部,签订承诺书。(备注:停止生产经营对生产企业是指既停止生产也停止经营。)
同一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等)持有1个以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按最高包保主体级别确定包保干部,以同一主体为单位签订1份承诺书。
(三)工作内容
1.实行责任清单制。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对应的包保责任清单制度,市级领导干部包保A级主体,县级领导干部包保B级主体,镇级领导干部包保C级主体,村级干部包保D级主体。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均要有对应的包保干部。包保干部须按照对应层级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并建档锁定以备案备查。各村(居)应结合包保干部数量情况,科学确定包保比例,防止包保任务畸轻畸重。
2.实行任务清单制。各级包保干部须照单履职、挂图作战,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春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频次。当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多次抽检不合格、多次被举报投诉、发生重大舆情时,包保干部要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确定为高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如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等生产企业,学校、幼儿园食堂等餐饮服务者),必须开展现场督导,并可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监管系统定期巡查指导。对包保主体较多的地方,对于低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集中汇报、电话询问、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对包保主体相对集中的地方(如:食品工业园、餐饮街、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等),可实行分片包保集中督导。
3.实行督查清单制。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导工作纳入督查考核项目。镇食药安办要制定督查方案,包括重点督查区域、督查对象、督查清单等,报同级食药安委同意。食药安委要建立督查组,组织有关成员单位,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督查下级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情况,重点督查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督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督查情况逐级上报。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参照《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并计入督查工作问题台账、跟进整改情况、验收复核销号。
4.建立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党委线的包保干部须同本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政府线的包保干部须同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镇村级党委(党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须同上一级食品安全委主任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明确包保主体,履职尽责,完成任务。镇、村两级承诺书纸质档案报上一级食品安全办存档备查。
5.建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机制。2022年11月1日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须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总监,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并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抽查考核不合格,不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如企业未按要求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或者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按照《规定》相应条款予以处罚。
6.建立企业自我承诺制度。企业主体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须签订《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附件4),承诺书应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载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等内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镇村四级包保干部应当督促指导A级、B级、C级、D级食品主体签订承诺书,承诺书分别由包保干部、包保企业存档并报1份给同级食药安办备案。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包保责任与监管责任的衔接,不得以监管责任替代包保责任;强化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将食品安全责任和任务分解到部门(单位)、压实到企业、落实到个人。
2.注重统筹结合。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落实“两个责任”机制,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区的实施方案中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落实新修订《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结合起来,与督促企业建立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行动结合起来,做好统筹结合文章,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3.及时报送情况。镇食药安办要充分协调联络作用,根据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实际调整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逐级上报。要及时更新报送包保主体信息,确保数据完整规范、客观准确。如因工作调整、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包保干部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包保干部,并逐级上报备案。包保干部须每年向本级党委、政府或村党组织(村委会)和上级食药安办报告履职情况。
4.注重通报联络。要协调做好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和执法人员的衔接。包保主体收到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向包保干部通报。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抽检不合格、因食品安全问题被举报投诉、发生重大舆情时,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立即报告包保干部,包保干部应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包保干部督导包保主体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现场检查或立案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责令改正。
5.纳入食安考核。将“两个责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在评议考核中适当加分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考核扣分或降级评价。包保干部履职督查情况应当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对包保干部在履职督查检查工作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表现突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6.及时总结交流。镇食药安办要在属地党委、政府和同级食药安委的领导下,按照“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每半年一总结、每年一评议”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情况梳理,研究解决问题措施;每季一通报,及时传达有关精神和要求、指出不足;每半年总结交流一次经验、取长补短、齐头并进;每年开展一次评议,设计公正、客观和可量化、操作性强的指标,做好日常汇总统计,为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议加分或减分提供依据。
7.强化宣传培训。加大宣贯培训力度,通过制作工作手册、宣传单张,将落实“两个责任”宣传到每名包保干部、每个企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强化业务培训,将“两个责任”相关工作内容纳入“食安快线”、食品安全员服务平台,强化对食品安全员和食品从业人员的信息化培训,将“两个责任”文件精神纳入食品安全年度抽查考核内容。
8.严守工作纪律。镇食药安委要督促提醒包保干部,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