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崖门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2020年修订)》业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崖门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崖门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020年修订)
为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党委和政府的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三重一大”有关规定,结合《澳洲幸运5(中国)开奖记录查询站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2020年修订)》工作要求,按照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镇委、镇政府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重大问题决策必须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按照镇委、镇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职责和权限进行。
(三)坚持科学决策。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事项
1.依照有关党内法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澳洲幸运5(中国)开奖记录查询站 崖门镇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澳洲幸运5(中国)开奖记录查询站 崖门镇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的应当由镇党代表大会、镇党委会、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本镇内涉及党的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全镇性重大工作的落实协调,全局性的发展战略、重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活动的组织开展等,镇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含机关干部和村级)、党风廉政建设、重大思想动态的政治引导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制定相关行政管理办法和重要规范性文件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2.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综治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情况报告,提交镇党委会会议或镇党政班子联席研究。
(二)重要干部任免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要研究决定的干部任免、表彰、奖励和处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由镇党委会会议研究。
2.干部培养、选拔、教育、管理、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由镇党委会会议研究。
3.干部人事方面的其它重要问题,由镇党委会会议研究。
(三)重大项目
1.凡涉及省、市、区、镇年度重点项目的均由镇党委会研究。
2.全镇性重大活动项目安排,包括文化、体育、旅游等重大活动和节庆活动,由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
3.需提交区政府审核的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各镇(街、区)总体规划成果,均由镇党委会会议研究。
4.镇辖全部土地包括商住用地(含“三旧”改造项目)、工业用地出让事项均由镇党委会会议研究。经研究同意后,再按程序上报提请审核办理。
5.所有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方案均经镇党委会研究后,方可提交区政府审核。征地拆迁实施过程中,超出原执行方案规定的,需再次提交镇党委会会议研究后,依程序上报区政府。
6.涉及国有资产(年租金在50万元以内出让年限3年内的)出租事项,由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超过以上规定的,均需经镇党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7.其他需要由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安排,经镇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后,参照有关规定提交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或镇党委会会议研究。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按照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强化监管的原则,研究并决 定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及相关事宜。
1.年度内有预算项目:在部门预算范围内的经费类、工程类、专项资金类以及村(社区)、部门申请划拨的其他资金,100万元以上的由镇党委会会议研究。
2.年内无预算项目:20万元以上的由镇党委会会议研究。
3.政府投入项目:政府年度投资项目计划需提交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或党委会会议研究。计划外的政府投资、采购、处置项目由镇党委会会议研究。
4.公有资产债权处置:所有债权均由镇党委会会议研究。
5.下属企事业单位资产:单宗不超过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资产处置,由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超过以上规定的,均需经镇党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6.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镇属单位较大额度的投融资安排及担保,以及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大额度资金使用,参照有关规定提交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或镇党委会会议研究。
三、决策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 况外,应当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做到决策规范化、制度 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程序:
(一)酝酿决策
1.议题提出。议题原则上由镇党政办公室收集需要上会研究的事项,并按程序提出落实上会。除遇重大突发事项和紧急情况外,可临时动议。涉及干部议题,按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执行。
2.征求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集体会议讨论决 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广泛收集镇属相关部门意见后,由镇分管领导或委托镇党政办公室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形成协调意见,按程序提交集体会议决策。
3.酝酿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凡应协调而未协调或者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议题,不提交集体 会议讨论。
4.相关准备。镇党政办公室一般应在集体会议召开前,至少提前1天将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发至相关参会人员,保证参会人员有充足时间了解相关情况(涉及保密材料除外)。
(二)集体决策
1.保证出席人数。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到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具体参照《中国共产党澳洲幸运5(中国)开奖记录查询站 崖门镇委员会工作制度》《澳洲幸运5(中国)开奖记录查询站 崖门镇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2.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时,一般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责任部门负责同志作说明,并安排足够时间讨论。对决策建议,由领导班子成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不同意或缓议的要说明理由,主要领导进行末位表态。因特殊原因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少数服从多 数原则形成会议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对 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 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 重新启动决策程序。
4.形成会议纪要。审议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当形成会议纪要。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三)执行决策
1.分工组织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会议决策后, 由分管镇领导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 的,由集体会议明确一名镇领导牵头。
2.严格执行决策。个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认真抓好集体 决策贯彻落实。
3.加强督查反馈。镇党政办公室对镇委、镇政府集体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要强化督查督办,负责跟踪、掌握、督查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向镇委、镇政府报告。
四、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全过程监督。对涉及 “三重一大”的事项,要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防止决策失误或执行不到位。同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每个领域、落实到每个环节。
(二)及时对照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镇党政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要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认真对照检查,积极查找薄弱环节。领导班子成员要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
五、其他
(一)本制度凡表达为“以上”的均含本数,“以下” 的均不含本数。
(二)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崖门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三)本制度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