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府〔2018〕111号
关于调整崖门镇建设工程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因人员调整,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建设工程审核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调整镇建设工程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具体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组 长:练庆铭(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曾伟壮(副镇长)
副 组 长:熊伟吉(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梁海翔(镇财政局)
黄均铭(镇建环局)
李红霞(镇建环局)
卢晓冰(镇结算中心)
负责相关建设工程部门的分管领导
一、工作职责
1.工作范围
(1)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2)负责组织镇内建设工程招投标立项、设计科学性、工程量及价格的审核工作。
(3)参与项目建设工程中的招投标立项、设计科学性、工程量及价格审核的管理工作。
2.主要职责
(1)对工程进行全面核实,包括工程立项、设计科学性、工程量及价格的审核等,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科学合理严谨。
(2)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与设计预算编制单位联系,熟悉基础资料(图纸及预算编制方法)、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工程量计算清单等。
(3)充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收集有关的造价定额、工程量计价规则、地方性文件、补充定额、上级有关批文和地方性市场信息价等。
(4)对基建项目各项成本费用进行全面核算,并对组成人员进行分工调配和监督。在保证完成施工目标的前提下降低其它成本费用,找出施工过程中影响成本造价的各种因素,并确定工程招标的最高限价。
(5)制定工程核价的总体实施方案,协调处理工程造价核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保守与核价工作有关的信息秘密。
二、工作程序
1.项目负责部门委托设计单位完成编制预算,先报送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再由分管领导报镇党委会研究决定。
2.审核组成员根据预算编制单位提交的设计图纸、预算材料进行全面熟悉了解,在法律范围内对工程量清单、材料单价、定额进行核对,列项说明,并提出工程预算初步核价,给其他成员审核无误后再报审核组副组长、组长确认签名。
3.经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高限价后,按招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凡是未经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镇党委会研究或的镇政府统筹资金投入的工程,一律不予招投标。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生效,2018年7月30日下发的《关于成立建设工程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崖府﹝2018﹞87号)文件同时废止。
崖门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 27日
抄送:镇三套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办(局、中心、所)、档案
崖门镇党政办 2018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