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睦洲镇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领导协调和备案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 《睦洲镇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领导协调和备案制度》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睦洲镇党政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 睦洲镇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领导协调和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加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间沟通协作,有效协调解决我镇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江门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江门市各市、区党委政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备案制度》(江安生字〔2012〕5号)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领导协调和备案工作坚持“互相协作,高效办事”的原则,在睦洲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 第三条 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领导协调和备案机制由镇安委办组织实施,成员由镇安委会负责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负责人等组成。 第四条 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包括各级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上级督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问题,挂牌整治的重特大事故隐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需要办理落实的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领导协调机制 第五条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到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认为需要组织领导协调的,向镇安委办提出申请,经镇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同意,由镇安委办组织实施。 第六条 镇安委办在组织实施领导协调机制时,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要积极主动参加,根据工作职能,积极提出意见和方法,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无重大事情不得缺席。 第七条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领导协调决定;镇安委办负责对重大事项进度进行监督跟进,并适时向镇主管领导汇报情况。 第八条 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睦洲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专责小组”的联动作用,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特点和工作难点,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难题。 第三章 备案机制 第九条 备案内容: (一)镇党委会议对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作出的重要决定以及决策部署的情况。 (二)镇政府工作会议或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情况。 第十条 备案材料 (一)会议纪要; (二)会议讨论研究出台的重要文件、重要措施。 第十一条 报备程序 (一)镇党委会议、政府工作会议,由镇党政办公室收集整理并印发会议纪要,然后转交镇安委办按《澳洲幸运5(中国)开奖记录查询站
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领导协调和备案制度》(新安生〔2014〕7号)文件要求,报区安委办备案。 (二)镇安委会在镇党委会议、政府工作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结束后,对相关材料和内容收集整理,并在会议纪要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以镇安委会名义将有关材料上报澳洲幸运5(中国)开奖记录查询站
安委办。 第四章 职责落实 第十二条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机构及负责人员,确保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领导协调和备案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三条 镇安委办要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领导协调和备案制度落实的督促指导,对未能按时协调解决、上报备案的,应在对其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日常考核中予以扣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镇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