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确保我镇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即日起至12月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粤安办〔2017〕15号)和市、区安委会有关要求和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刻认识做好特别防护期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等有效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
三、工作内容
(一)发动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督促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安全投入、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员工培训等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尤其是要督促企业对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列出隐患清单、建立台账,利用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切实有效开展自查自纠,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本辖区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各部门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和范围,认真分析各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大型项目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强化对风险点、危险源管控工作。重点抓好以下行业:
1.道路交通:由三江交警中队与三江交管所分别组织实施专项检查。三江交警中队要以客货运输车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旅游包车、摩托车等车辆为重点,深化公路通行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客货运车辆超载、超速、酒驾以及疲劳驾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江交管所要重点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以桥梁、公路危险路段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源头治超行动。
2.消防安全: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进违章既有建筑、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老城区和城中村、家庭作坊“五个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特殊时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依法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3.建筑施工:由建环局、农办、供电局等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建环局要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检查在建房屋;农办、供电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别加强对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在建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检查。
4.油气输送管线:由建环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实施专项检查。打击破坏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及管道超期未检等问题;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整改管道事故隐患、完善管道设施标识、全面实施完整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管道保护宣传、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情况。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由安监局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升本质化安全水平、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以及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的落实情况,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企业、零售经营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水上交通:由建环局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促渡口渡船负责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7.渔业船舶:由农办组织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渔船单位、船东和船长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渔船“三证”配置情况,渔船消防、救生、无线电通讯和航行设备配置情况等。
8.特种设备:由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充装、销售及使用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和厂内机动车辆,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9.学校安全:由中心小学、睦洲中学、成人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等。
11.旅游安全:由经促局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景点等相关旅游从业单位对易受强降水、洪水、台风、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场所和部位,提前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
12.地质灾害:由国土所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日常检查,尤其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管控,防止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发生。
农机、电力、水利及环保等工贸、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以及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由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特点,制订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工作,要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要求,加强对基层部门的督促指导,安排更多的监管力量深入到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排查整治中。镇安委会各安全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和强化安全专责小组的职能作用,适时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部署做好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的工作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工作的全过程作为发现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过程。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镇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隐患落实整改。对于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必须严格执法,发挥“拳头、尖刀”的震慑作用。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属地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
(三)深化安全风险排查辨识,严格管控高等级风险点、危险源。各部门单位要持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正确认识安全风险与事故隐患的区别与联系,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把辨识、管控安全风险与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详细制作各个风险点、危险源的管控清单,建立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制度,对不同等级的风险点、危险源实行差异化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对“红色”、“橙色”的高风险等级风险点、危险源要实施重点监控,落实管控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大检查氛围。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强化基层队伍建设,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和教育,提高基层监管队伍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行政执法的能力;继续抓好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三级教育”制度、再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制度;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创新形式,开拓渠道,更好地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特点和作用,让安全生产意识和理念深入到每个企业负责人、每个企业员工和每个普通市民心上,大力营造安全生产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及时与上下级有关部门之间保持联络,确保信息畅通。进一步完善旅游突发事件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展开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部门分别于4月20日、6月20日、8月20日、10月20日将阶段工作情况和12月20日前将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情况总结报镇安委办;并请在每次报送工作情况时填报《睦洲镇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一并报送。
(三)请各部门单位参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清单》样式,从3月份开始于每月25日前填报镇安委办(见附件2)。
联系人:容国亮,联系电话:6220234,传真:6220234。
附件:1.《睦洲镇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检查情况统计表》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