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8-26
刘某洪(身份证号码:44072119661220XXXX):
本机关于2024年8月7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你涉嫌在大泽镇沙冲长江村山筒尾(土名)非法占用土地建厂房、晒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现责令你: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立即改正违法行为;3、自送达之日起五天之内,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复耕复绿。
我镇先后以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新泽责改字〔2024〕007号)及《协助调查通知书》(新泽协调字〔2024〕016、039号),均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新泽责改字〔2024〕007号)(本公告公布在网址://aoxyc5.com)。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新泽责改字〔2024〕007号)
澳洲幸运5(中国)开奖记录查询站 大泽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