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性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 4.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5. 重点宣传贯彻《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爱国卫生条例》《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涉及高空抛物、违章停车、施工和广场舞噪音扰民、行人和摩托车乱穿马路、居民楼楼道堆放杂物、乱扔乱堆垃圾、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的条款。 6.积极开展普法项目建设工作,培育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7.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抓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8.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9.做好“八五”普法的开局工作,开展“八五”普法调研,编制本单位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八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 10. 突出学习宣传与本系统、本部门职责相关的行业性、专业性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与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程序性法律法规。 11.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工作。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二、个性工作 1.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2.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企业活动,加强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包括: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和经营管理人员等。 3.深化民主法治村建设,实现民主法治村全覆盖。 4.巩固提升群众学法用法阵地,建好用好法治乡村知行讲堂,维护已建成的法治公园、长廊等阵地,增强村民法治意识。 5.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联系,结合文化下乡等活动,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书画创作等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法治宣讲团成员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讲。 6.积极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