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7月25日上午,大鳌镇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将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区产权办、镇党政班子领导、镇产权办、全体驻村干部以及村委会书记、主任、出纳、会计共16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镇长林健勤主持。
镇委书记叶长新对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作重要指示,他强调:
一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通过改革,建立起广大农民对村集体资产共同管理、共享收益的新机制,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因此,这项改革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大家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强化对这项改革的认识和理解,认清形势、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把改革工作推动好、落实好。
二要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群众监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村民切身利益,要通过公开公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真正让群众参与进来,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村集体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规范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等工作,要全面加强指导和监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操作规范、阳光透明。
三要提高风险意识,维护社会稳定。由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关注度高、问题纷繁复杂,很容易引起和激化矛盾,产生不稳定因素。因此,要求大家要熟悉这项工作的政策、方案、细则并且要注重工作的方式方法,确保改革工作获得群众支持。
四要加强督导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改革工作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由镇纪委牵头联合镇产权办、组织办开展经常性督导,做到真督、实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积极、不认真,进度慢、效果差的,要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对借机擅自处置、私分集体资产,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严肃追究责任。
区产权办副主任、区农林局总工程师余慧爱对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指导性讲话。副镇长林健勤对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镇农办负责人对《大鳌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引》作详细解读。